三藩之乱后的尚可喜家族:乾隆朝仍是八旗高官
(三)出身地位及日常表现情况
清代“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的军民合一制度也是八旗户籍制度的组织形式。所谓八旗“户籍”,就是以丁立籍,称作《丁册》;以户立籍,称作《佐领户口册》。其上详细记录了八旗人丁生子生女,成丁成户等事。清初,虽有户籍制度,但还很不完备,因为战乱频仍,人口流动性大,执行起来也就比较松弛。在紧迫的战争形势下,人员的使用势必要遵循不论出身、唯才是举的原则,这就造成清初八旗户籍管理混乱,多有冒报户籍等情况的发生。雍正、乾隆朝以后,旗人生计问题突出,清廷着手开展以另记档案、养子和开户为重点的户籍清查活动。但凡开户、养子和民人因亲人旗者,不论在旗时间长短,全部予以清出,作为另计档案人使用,这其中又以八旗汉军清查出的人数最多。
“另记档案”“养子”“开户”这些清代八旗户籍制度中的术语是相对于八旗“正户”而言的。据《清会典》记载:“凡八旗士族,载在册籍者日正户”,“凡分晰户丁,八旗氏族,册籍可稽,即以军功劳绩奉旨入册者日正户。”也就是说“正户”是清代八旗户籍的一种,地位也最高,在选补兵额,充任低级军官等方面,都享有种种特权。凡是记载在八旗户口册籍上的八旗氏族都可以称为“正户”。
“另记档案”最初仅指开户冒入另户的人员,其后应用范围逐渐扩大,包括民人冒入旗籍,开户因军功而为另户,户口不清,犯有严重过失者等都被归入“另记档案”之中。这些“另记档案人”虽拥有独立的户籍,继续任职、披甲当差,暂时还享有正身旗人的部分权利,但处处受到歧视。雍正时,下令清查八旗户口源流,把数世以来混入另户的开户人清理出来,以与满洲之正身另户相区别。清廷对这些清理出来的开户人另记档案,限制使用。
“养子”的来源包括三种,其一来源于正户,其二来源于旗人的“家生子”,但绝大部分还是来源于抱养民间的汉人生子。“八旗开档为义子之人,系(旗人)年老无嗣……故令其披甲养赡”。“开户”,即处于奴仆地位的户下人,因随主人出征作战,立有军功等原因,清廷允许他们在偿还主人身价后从主人户下分离出来,摆脱奴隶的地位,另立户籍。也有的户下人,或因数代服侍主人,或于主人有恩德,主人主动呈请取消户下人奴籍,将其开户。
如上所述,“另记档案”“养子“开户”人等,或因出身低贱,或因冒人旗籍,俱是曾犯过失之人。因此,在出旗时,首先为清廷所不容,勒令出旗(见后表)。
综上所述,乾隆朝汉军出旗过程中,包括养子、开户与另记档案人丁,驻京的劲旅八旗汉军共出旗四个半佐领。考虑到部分从京师禁旅八旗中出旗的人员“在京师当差日久,不能在绿营当差,多愿为民”,而“伊等食饷有年,一旦为民,不免有失生计”,清廷将部分京旗出旗人员调往广州、福州顶替该地原驻防汉军出旗后的缺额,加入该地的驻防八旗队伍。
驻防八旗汉军中另记档案、养子、开户人等的出旗为民,始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是年,清廷决定“现在各旗及外省驻防内,似此者颇多,凡一切差使,必先尽另户正身挑选之后,方准将伊等挑补,而伊等欲自行谋生,则又以身隶旗籍,不能自由。现今八旗户口日繁,与其拘于成例,至生计日益艰窘,不若听从其便,俾得各自为谋。著加恩将现今在京八旗、在外驻防内另记档案及养子开户人等,俱准出旗为民”。原驻防各地的八旗汉军中的另记档案、养子、开户人等均令出旗,但并不全如史载“出旗为民”,而是采用了较多的分流形式,或隶民籍,或入绿营。如乾隆十二年(1747年)。“以绥远驻防八旗开户家丁二千四百名改发直隶、山西二省,充补绿营兵”。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清廷将驻防郑家庄的八旗汉军官兵612名移驻福州,因无法充当水师,故全部拨补绿营。此外,在有八旗汉军驻防的福建,清廷将另记档案人户一千名放出为民,让其人籍自谋生路或改补绿营食粮。愿意出旗的人员分别为民补伍,由清廷给与照票听其前往。驻防各省汉军中的另记档案、养子、开户人等出旗情况大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