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感日记:再看一眼有过的幸福……
今天,2009年3月22日,我们分手一周年。
去年今天,早上11时半左右,我,被一个陌生女人,推进深渊;我和你的感情,也因此万劫不复,永不超生。
一年过去,我对这个女人,仍耿耿于怀;虽然,你多次强调,跟我离婚,与她无关;但你认为我真的能将她放在一旁置诸不理吗?而你,如没有她,能下定决心,跟我离婚吗?
其实,我耿耿于怀的,是她的身份。我,居然无法跟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相提并论。
对不起,我未能大方到能够不介怀她的地步;但我有尝试不憎恨她。
她曾经用你的手机,在某个清晨的5时许,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内容大致上是要替你跟我道歉,并希望我能尽早适应没有你的生活;我收到短讯后,在想:是猫哭老鼠吗?
这一年来,你是无法想象,我是怎样度过的。
从前,我是个只懂笑的人,即使面对着多不开心的事,隔一个晚上便会忘记得一干二净。
这一年的我,睡是哭着睡,哭着醒;吃不下,人人都迫我吃,边吃边流着泪;即使有朋友相伴,我也只能装出笑脸;独处时,脑袋满满是你和我昔日开心愉快的影像;太想你时,就拥着熊猫宝哭;看着我们从前的相片,也只有哭。
这一年,除了眼泪,还是眼泪。
我无法找到一个方法,将你从我心中除掉。我也无法憎你,因为你一直待我很好。
朋友们想尽办法,为我安排节目,填满我的时间,不让我感到孤单;甚至有朋友因为怕我受不了一个人住,而搬来跟我同住;他们都说我变了。
人人都说你疯了,我不同意,你没有疯,只是一时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面对我;我猜你应该不太确定自己这个决定对不对,但反正事情已落得这个田地,就只好将计就计,离婚就离婚。
去年,从国外回来后,朋友们再见到我的时候,都说我看起来气色不错,还鼓励我说很快便会事过情迁;我也以为自己已经好起来,也以为自己可以对抗得到抑郁的情绪;可是,我错了。
在现实里,一切比想象中来得困难万倍。
往日喜欢群体生活的我,现在很多时候,宁愿一个人留在家中,什么地方都不想去,什么人都不想见;因为不想假装开心,不想假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可是,独处时,无论是看电视、上网、看书、洗澡、刷牙、睡觉、望弥撒、逛街...,都会忽然流下眼泪。
朋友们经常为我安排一些户外节目,例如行山;他们都不知道,有些地方,我不想再去,因为那些地方令我想起你。我无法推却他们的好意,但身处从前和你一起曾经开心过的地方,眼前总会好像看见你在我身边一样;可是,只消一刻钟,幻觉就会消失,迫我返回现实。
早阵子,翻看你留下来的东西时,发现“流沙”的结他谱,你一直很喜欢这歌;从前,我一直听不明白歌词的意思,也不明白为何你那么喜欢这歌(我知道除了旋律,一定因为歌词能够引起你的共鸣,你才会那么喜欢的);现在,我有点明白...
“再看一眼有过的幸福”- 是否能够反映出你向我提出离婚之前一晚,你趁我睡了,入房替我盖被、看看我是否还有发烧、将熊猫宝放回我怀内、和亲我一下的心情?这句歌词,每天都在我耳边反覆出现;一年前,那突如其来的巨变,将我打得浑身溃烂,也没有给过我一秒时间,去“再看一眼有过的幸福”,更没有时间让我跟幸福说再见,你便带着我有过的幸福,离我而去...
我一直无法处理好我的心情,我无法让自己憎恨你,也无法叫自己不再爱你,或者不要再挂念你;我知道你也不会好受,因为你不是存心伤害我。但我真的不明白,为你会忍心伤害我?我知道你有爱过我,我知道你不憎恨我,但最后却要亲手向我行刑,你这刽子手的角色,难道一定很高...
于是,我尝试叫自己放手,因为我爱你,我不想你再受苦;唯一办法是,我放手。所以,后来我告诉你,同意离婚,甚至愿意由我主动作出申请离婚。然而,放过你,却不等于能放过我自己。
还记得我们分开之后,我给你电邮了“很爱很爱你”的MTV,这首歌很好听,也完全地反映了我的处境和心情,跟你分享,是想你知道,我宁愿放你走,让你得到你想有的幸福;但我不知道,你现在是否幸福,只知道我的心仍在淌血。虽然,这不算是什么牺牲,但放你走,就当是我为你做了一点事,希望你真的能得到你想要的幸福...
这几天,我都在跟自己说,过了今天,要尝试让自己忘记你,即使伤口可能永远无法愈合,但起码将它包扎好,不再外露;期望这样能令自己从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