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厦条约历史背景:为什么签订望厦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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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0 13:57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签约背景
在林则徐领导的广州禁烟运动中,美国鸦片贩子的利益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他们于1839年5月联合上书美国国会,要求美国政府与英、法、荷等联合起来对付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美国派加尼率东印度舰队来中国沿海护侨,保护美国利益。而加尼在得知《南京条约》签订的消息后,径自致函两广总督祁填,要求最惠国待遇,未果。
中英《南京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华盛顿,美国总统约翰·泰勒于1842年12月咨会国会,要求派遣代表来华商谈建立新的经济关系。1843年5月,美国政府派顾盛为特使来华,其使命就是要求中方给予美国与英国同等的通商条件。1844年2月,顾盛到达澳门。6月18日,清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与顾盛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进行会谈。在谈判过程中,美方软硬兼施,采用讹诈的手法,胁迫中方谈判者。耆英屈服于压力,抱着“一视同仁”的宗旨,接受了美方所拟定的条约草案。7月3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和《海关税则》。
因签约地在澳门望厦村,所以又称《望厦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