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手机店老板传播6000部黄片被拘 0.5元/部传他人
南都讯 4月29日,龙岗中心城五联社区的一家手机店老板,因涉嫌传播黄色视频数量多达6000部,而被刑事拘留。日前,龙岗区龙城街道联合盛平派出所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打击行动,行动中共立案5宗,刑事拘留5人。
回放:手机店老板传播涉黄视频被刑拘
4月29日20时许,龙城街道、盛平派出所联合执法人员对五联社区朱古石居民小组连心路某手机店检查时,发现一台电脑正在传播淫秽影片。民警立即将嫌疑人练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经讯问,该嫌疑人对2014年以来以0 .5元/部的价格复制淫秽视频到其他手机通讯终端,并牟利3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练某已被刑事拘留。
“0.5元/部,牟利3000元,也就是要传播6000部,这个影响面多广”,据龙城街道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称,为了提高下载的时间,店主将各种各样淫秽影片整理成为一本本目录。遇到有需要下载的客户,店主会将目录全部拿出来给顾客选择,顾客选好之后,店主会根据编号,在电脑中迅速找到淫秽影片,并迅速将影片下载到对方手机上。
走访:有人被抓,店主们讳莫如深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五联社区。该地属于龙岗中心城区的偏远位置,主要以城中村为主。长约1公里的连心路,贯穿整个城中村的东部和西部。路上的手机店超过10家,分散在道路两旁的商铺之中。
南都记者看到,该社区有很多厂房,不时有一些工人进出手机店,几乎每家手机店都会为顾客提供下载服务。但因有同行下载传播涉黄视频被抓,不少店主对前来下载的顾客都较警惕。
“现在没有下载A片了,前几天有人被抓了”,一名手机店主告诉南都记者,正常下载歌曲和影片是可以的,下载费仍为0 .5元/部。
说法
专家: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可判2年
昨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方壮毅称,这种提供复制淫秽视频到其他手机通讯终端的行为,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虽然涉案金额只有3000元,却能够传播6000部淫秽视频,其影响面非常广,不能按照涉案金额多少来计算。
“按照刑法第346条规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以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方壮毅认为,除了判刑外,还有可能被判罚金,“具体情况还要由法官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判定”。